《商品服务协议》


一、 协议的接受与商品定义

1.1 本《商品服务协议》(下称“本协议”)是您(下称“用户”)与 [深圳市皮皮猪科技有限公司](下称“平台”)之间关于购买、获取平台内虚拟商品(下称“商品”)所订立的规则。本协议构成平台《用户服务协议》的有效组成部分。
1.2 虚拟商品:指由平台提供的,以数字卡密、序列号、授权码等电子形式存在的,可供用户兑换、使用或消费的数字产品。

二、 商品信息与购买

2.1 平台将尽可能准确地展示商品的价格、描述、使用条件等信息。您理解并同意,由于技术原因,页面信息可能存在延迟或误差,商品信息应以您下单时的实时信息为准。平台有权在必要时对商品信息进行更正。
2.2 您提交订单时,应仔细确认商品名称、数量、金额等信息。订单提交成功并完成全额支付后,即视为您与平台之间就所选商品成立了买卖合同
2.3 平台有权在发现定价错误、商品缺货或您违反平台规则时,单方面取消相关订单。

三、 虚拟商品的交付、验收与使用

3.1 交付方式:虚拟商品(卡密)将在您支付成功后,由系统自动发放至您账户内的“订单中心”或发送至您注册时预留的电子邮箱
3.2 交付完成自卡密信息成功展示于您账户或发送至您邮箱之时起,即视为平台已完成交付义务。该商品的所有权及灭失风险同时转移至您。
3.3 验收:您应在收到卡密后立即核对。卡密本身如出现无法识别、无效等“无法使用”的问题,您应在首次尝试使用前联系平台客服核查。逾期未提出视为商品验收合格。
3.4 使用与保管责任:您有义务妥善保管获取的卡密,并自行承担因泄露、转赠或在非官方渠道交易导致的一切损失。平台不对任何非经官方渠道获得的卡密有效性负责。

四、 售后服务

4.1 售后政策:鉴于虚拟商品(卡密)具有可复制性、一经交付即无法返还的特性,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外,虚拟商品一经成功交付,不适用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规则,平台不提供退换货服务
4.2 问题处理:如发生本协议第3.3条约定的“无法使用”情况,经平台核实确属商品本身问题的,平台的处理方式为 (请选择一种):
A. 为您更换同等价值的新卡密;
B. 为您办理退款。
4.3 因用户自身原因(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失误、设备或软件环境不兼容、超过商品有效期等)导致的问题,平台不承担责任。

五、 用户行为规范

您不得从事以下行为:
5.1 将所购卡密用于转售、商业推广、刷单、套现或任何违反商品初衷的用途。
5.2 利用技术手段破坏订单系统、恶意套取卡密或从事任何损害平台或其他用户权益的活动。
5.3 违反此规定的,平台有权冻结账户、取消订单、收回卡密并不予退款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六、 其他

6.1 本协议未尽事宜,均以平台《用户服务协议》及《隐私政策》约定为准。
6.2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,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公示后生效。
6.3 本协议的订立、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。